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怎么处罚

2024-03-26 09:18
admin

一、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怎么处罚

1、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给予以下处罚:

(1)、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二、劳动安全生的定义

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或者职业安全卫生,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应得到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本保障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系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屏障。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伤害事故发生。劳动卫生是指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慢性职业危害发生。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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