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责任构成有什么要件

2024-08-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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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责任构成有什么要件

1、行为违法。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实践中,对环境的破坏多表现为故意,对环境的污染多表现为过失。

3、行为的危害后果。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危害后果不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在此情况下,违法行为如《环境保护法》第35条第1—5项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也要承担行政责任。但在另一些场合,必须产生了危害后果才承担行政责任。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而不是表面的、偶然的联系。当然,在不以危害后果为必要条件的场合,则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环境污染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4个,包括有违法的行为、行为有对污染环境有过错、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结果的发生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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