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可以中止吗

2024-03-11 09:14
admin

一、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可以中止吗

1、当事人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间,是可以因某些事由进行中止的。如果出现了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或者不可抗力等情形,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则行政复议中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四)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二、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