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种类包括哪些

2024-04-19 02:00
admin

一、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种类包括哪些

1、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

2、海关纳税争议案件。

3、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

5、价格违法处罚。

6、对游行拘留处罚不服的案件。

7、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行政复议前置直接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前置直接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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