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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宅基地纠纷后双方自行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

    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宅基地纠纷的发生可以找哪个部门加以解决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三)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对宅基地纠纷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向的专业律师咨询,确保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 买卖农村宅基地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到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综合所述事实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对本案管辖进行审查的请求。,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4)附项:列明可以支持申请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材料名称、数量。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综合所述事实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对本案管辖进行审查的请求。,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总结来讲,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以上三个部分,具体格式如上所示。

  • 移送管辖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因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与该被敲诈勒索案有重大利害关系,请依法将该案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的警察经手给付救助金,多年后,被指控敲诈公安局和政府,xxx、xxx认为是对访民的打击报复,四平市铁东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均是涉嫌本案参与者,强烈要求移送管辖。,既然法官说该案会公开公正审理,请对于是否移送管辖给予书面回复。

  •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根据《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所谓“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如下情形之一:(1)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处理

    受案人民法院应对此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移送或驳回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如何避免和解决管辖权争议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避免和妥善解决管辖权争议的事项呢?,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行政诉讼的管辖的含义是什么

    因为第二审是依审判在程序上的继续与延伸。,共同管辖,就是两个以上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均有管辖权,由于两个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就给当事人即原告留下了自由选择的空间,而单一管辖则是只有一个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没有自由选择余地。,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是什么意思

    受案人民法院应对此进行审查,并分别作出移送或驳回的裁定。,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我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很多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认定也不一。

  • 行政诉讼管辖权转移是什么意思

    主要原因有: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困难的;或者在处理案件时可能有失公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或者案情重大、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下级人民法院处理有困难等。,由于2015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只能是从下级人民法院转移到上级人民法院,而取消了从上级人民法院转移到下级人民法院的规定,这也是和民事诉讼管辖权转移的最大区别。,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 指定管辖是什么意思

    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对于出现了管辖权争议问题,各部门应当尽量本着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互谅互让,积极配合,相互支持,解决矛盾,使行政处罚工作得以有效地实施的态度,努力协商解决。,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法律对涉外行政诉讼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涉外行政诉讼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诉讼证据中的书证可以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吗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八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第九十九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谁有权可以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时中院管辖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5、其他法律规定有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这样,可以让原告在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时及时寻求救济。,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是什么意思

    移送管辖主要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如有争议,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确定。,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既不能将案件再退回原移送的人民法院,也不能再移送给其他人民法院,而只能依照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行政诉讼裁定管辖的含义是什么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指定其管辖区域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行政案件行使管辖权。,“特殊原因”既包括法律上的,如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审判人员自行回避而导致无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也包括事实上的,如因地震、水灾等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法对行政案件行使管辖权。

  • 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所谓“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如下情形之一: (1)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行政诉讼法做这种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公民起诉,防止行政机关规避法律。

  • 处理行政管辖权争议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或提交是行政管辖权争议解决程序的开始。,书面审理是指行政管辖权争议裁决机关仅就案件的书面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这个法定期限自接到要求对行政管辖权争议裁决之日起10天为宜。

  • 行政诉讼的管辖地应该如何确定

    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8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是什么意思集中管辖是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将一些专业化程度比较高或者分布比较分散的案件集中到某一法院进行统一管辖的制度。,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制度既是一种改革创新的方法,又是一种新的司法管辖模式,它可以解决当前行政司法环境恶劣、行政审判效率不高、司法资源配置不当等诸多现实问题,应该在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将这一制度固定下来,为新的《行政诉讼法》注入新的活力。,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

  • 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什么意思

    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要求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享有同等(或对等)的权利,以及裁判者要以超然中立的角色平等无偏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异地交叉审判隔离了本地行政权对司法审判权的不当干预,能有效避免对原告诉讼地位和权利的侵害,维护了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的原则和利益。,以上就是小编对“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什么意思”相关问题的讲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在进行提问。

  • 行政诉讼管辖权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两种具体情形: (1)《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我们也了解到了行政诉讼管辖权的基本原则等相关信息。,当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 哪些案件需要采用移送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

  •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的含义是什么

    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根据《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所谓“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如下情形之一:(1)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有什么不解之处可以到进行详细的律师咨询。

  • 行政诉讼指定管辖重新立案是什么意思

    而对于立案管辖权已经确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因特殊原因需要通过指定方式改变管辖时,应当审慎审查并严格控制数量。,职务犯罪案件具有不易发现、隐蔽性强、干扰阻力大等特殊性,侦破案件的战机往往稍纵即逝,为防止因时过境迁、证据流失等原因导致案件流产,就需要在案发后及时立案并展开侦查,短时间内迅速发现、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可否认,大兵团作战对集中辖区的优势人力资源,突破职务犯罪大要案发挥了积极作用。

  • 行政诉讼异地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将此类案件移送给异地其他人民法院审理,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赖程度,减轻了他们的思想顾虑,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举证还是质证,都会放心大胆地进行,这不仅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还能够促进裁判公正,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增强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同时异地管辖也能促进行政机关为了保持不败诉积极参与诉讼。

  •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情况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行政诉讼法做这种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公民起诉,防止行政机关规避法律。,就是说,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就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