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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自于自然灾害、战争、意外事故等不可抗拒的客观事实,使该法院实际不能行使职权;2、法律原因。,在实践中,有时有上级法院将某类案件规定由下级法院受理审判的情况,甚至文字也称之为“指定”。,如1985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文,指定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部分专利权纠纷案件即是。

  •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标准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第19条、第20条对特殊地域管辖作了专门规定: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房屋拆迁、征用土地等不动产而提起的行政诉讼,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正确及时地审理和判决的执行。,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标准是什么

  • 行政诉讼可以移送管辖吗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 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商标行政诉讼的管辖确定标准是什么

    ”这一规定表明,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所有涉及到财产权的处罚不服,都可以提起诉讼。,所以大家知道了吧,关于商标案件的行政案件,就应该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而去找律师大大们询问。

  • 行政诉讼案件可以异地管辖吗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将此类案件移送给异地其他人民法院审理,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赖程度,减轻了他们的思想顾虑,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举证还是质证,都会放心大胆地进行,这不仅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还能够促进裁判公正,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增强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同时异地管辖也能促进行政机关为了保持不败诉积极参与诉讼。

  • 农村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纠纷调解应该怎么做

    二、在纠纷解决之前,土地要保持现状农村土地目前就三种权利。,在纠纷解决之前,当事双方或多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在有争议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或破坏现有建筑物,直至争议解决为止。,所以在当前阶段去农村买卖宅基地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 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可以起诉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地域管辖有哪些分类

    就是说,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就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所以,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法院一并管辖。,二、因不动产提起限制诉讼的案件,这也是特殊地域管辖之一种。

  • 宅基地权属纠纷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这类争议时间长,土地使用权变化大,因而取证困难。,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3、行政裁决人民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对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后,未达成调节协议的,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应当报上级或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即行政裁决。

  • 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如果你在解决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时遇到了难题,不妨来找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

  • 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具体有哪些措施

    相关知识处理动迁补偿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动迁案件,最容易发生纠纷矛盾的就是关于如何补偿和补偿标准的问题,处理好这个问题,就等于将动迁纠纷处理好了一大半。,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执法部门在处理动迁补偿纠纷时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用法律依据来说话自然动迁补偿纠纷就会越来越少了。

  • 行政诉讼管辖的定义

    法定管辖是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案件由哪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行政诉讼管辖异议,又称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件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行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99年5月颁布)均未对管辖异议制度作出规定,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有关管辖异议的问题,一般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38条有关管辖异议的规定。

  • 宅基地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管辖权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管辖,分为按级别和地域两大类。,原告可以向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 行政委托与指定管辖是什么

    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通常是因为法院之间辖区界限不明,或者对法律的规定理解不一致,也有因地方保护主义为其局部经济利益争先立案。,以上就是关于行者委托与指定管辖的一些相关问题了,两者虽然在字面上看起来意思可能会有些相近,但其意义却大有不同。

  • 行政处罚指定管辖是如何的

    所谓对管辖发生争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处罚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发生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的现象。,因此,凡是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者对相对方的管辖依据有疑问的,争议各方应当及时报请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不应再自行协商处理。,指定管辖还可以发生在因特殊原因而使管辖权不明的场合。

  • 下级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给上级机关的管辖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主体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 行政案件的指定管辖

    这通常是由于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问题发生纠纷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行使管辖权时,才由上级机关确定由谁管辖。,第一,行政机关职责不清,对社会生活、公共事务的管理互有交叉,因此表现在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管辖上也必然是互有交叉,权责不明确,无法按职能真正落实管辖。,对于出现了管辖权争议问题,各部门应当尽量本着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互谅互让,积极配合,相互支持,解决矛盾,使行政处罚工作得以有效地实施的态度,努力协商解决。

  • 行政复议的指定管辖

    相关知识: 行政复议管辖 (一)一般管辖 1.选择管辖 (1)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生活中,有的行政案件并不一定合法,当事人会申请复议。,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 解决行政诉讼中的管辖权争议方法是什么

    解决行政诉讼中的管辖权争议方法是什么, 1、原告选择。,即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案件中,行政机关同时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的,原告可以选择法院,受诉人民法院可以一并管辖,通过一个诉讼程序审查若干个具体行政行为。,因共同管辖发生争议的,有关法院可以协商。

  •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有哪些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 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作为适用刑罚的主体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则是怎么样的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但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实践中出现的职能管辖冲突有什么解决方法

    二、犯罪嫌疑人犯有数罪,各罪分别属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管辖,其冲突的解决。,这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立案前主罪和次罪难以分清,而又不能通过协商予以解决的,各部分罪行应当统一由最先接到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立案材料的机关立案侦查,另一个机关积极协助。,另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的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犯了属于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管辖的罪行。

  • 法院对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中级人民法院还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一般行政案件要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什么是行政诉讼共同地域管辖

    c如果不动产涉及到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该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共同管辖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 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答: (1)《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