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中止执行满几年不再执行

2024-05-30 02:00
admin

一、行政强制执行执行几年不再执行

1、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条

二、行政处罚执行中当事人的义务

1、实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设定的义务,如缴纳罚款、主动停产停业、改正违法行为,即以实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按时履行。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设定的义务,如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如果逾期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3、完全履行。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全面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不能只履行其中的一部分。如果行政处罚决定规定当事人应当缴纳罚款并责令其停产停业,当事人只缴纳了罚款没有停产停业,就属于没有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违反了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其不完全履行行为将导致强制履行的后果。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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