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保证金由谁管理

2024-06-13 02:00
admin

一、暂缓执行政拘留的保证金由谁管理

1、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办案部门以外的法制、装备财务等部门负责管理暂缓行政拘留执行的保证金。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一条

二、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吗

可以,按规定,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提供的担保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跟本案无牵连,即只要不是该案的当事人即可。

(2)担保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便于办案机关找人。

(4)担保人要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那么即不是适格的。

因此,符合以上条件的即可以作为担保人。

不过,做了担保人后要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就将要接受三千元以下罚款。当然,当事人实在找不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的,可以选择提供保证金,并且,当事人是按每日行政拘留二十日的拘留。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办案部门以外的法制、装备财务等部门负责管理暂缓行政拘留执行的保证金。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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