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2024-08-06 02:00
admin

一、警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1、警告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我们很多执法部门对于行政强制执行应该不陌生,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就是其中一种。

但是,《行政强制法》通过以后,我们以前所遵守的强制拆除的程序可能就要有所改变了。下面就具体谈一下《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的一些主要程序:

(1)一是发催告书。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二是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3)三是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强制执行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4)四是实施强制执行。在实施强制执行的环节,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行政强制法》规定,除紧急情况外,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同时规定,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警告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很多种,但是警告并不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是可以依法执行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