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强制法律法规
  • 使用停水停电强迫拆迁怎么办

    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城市房屋申请行政裁决应提交的材料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房屋拆迁部门受理裁决申请前要听证吗

    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房屋拆迁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四)房屋已经灭失的;(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的程序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产是否都要缴纳税款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1、般在贷款批下来之后,开始交房了,这时候一般会把钥匙给你,并且一个月之内办妥,并不是很催,交完契税之后别的费用几乎没有了,除非你是全款才需要自己办理土地证产权证。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搬迁期限

    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非遗传承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 (三)配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等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传人,要有计划地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其开展传习活动,确保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 最新伤抚办法公布,6类人员享受伤残抚恤待遇

    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

  • 新修订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解读

    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军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军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

  • 202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罚款的情形有哪些

  • 新修订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新修订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新修订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新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12月16日正式发布,并且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新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9年12月16日正式发布,并且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 停止享受伤残抚恤优待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伤残人员国外定居申请流程

    伤残人员国外定居申请流程, 伤残人员国外定居申请流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残人员前往其他国家定居的,应当向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在变更栏注意变更内容。,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残人员前往其他国家定居的,应当向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在变更栏注意变更内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伤残人员资料档案是一人一档吗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建立伤残人员资料档案,一人一档,长期保存。,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 多种身份致残,其部位不能合并评残的怎么办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申请人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到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进行鉴定。,第十二条 伤残人员以军人、人民警察或者其他人员不同身份多次致残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上述顺序只发给一种证件,并在伤残证件变更栏上注明再次致残的时间和性质,以及合并评残后的等级和性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如何确定伤残退役军人的领取待遇资格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伤残人员本人(或者其家属)每年应当与其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一次,通过见面、人脸识别等方式确认伤残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八级工伤鉴定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工伤鉴定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对申请人评残情况要公示吗

    公示应当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办理伤残人员证(调整等级的,在证件变更栏处填写新等级),于公示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逐级发给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填写《残疾等级评定结果告知书》,连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于收到材料之日或者公示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逐级退还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

  • 伤残证件补发相关期限

  • 多次致残的伤残性质不同如何定性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伤残人员以军人、人民警察或者其他人员不同身份多次致残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上述顺序只发给一种证件,并在伤残证件变更栏上注明再次致残的时间和性质,以及合并评残后的等级和性质。,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 给予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应坚持原则

    给予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应坚持原则, 给予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应坚持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的原则包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第五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进。

  • 伤残人员去国外定居是否要申请

    伤残人员去国外定居是否要申请, 伤残人员去国外定居是否要申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残人员前往其他国家定居的,应当向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抚恤金的分配有哪些规定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伤残证件能否补发

  • 口头调解协议何时生效

    我国民事诉讼法调解是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从历史上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调解制度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我们遵循这项原则,得到了实践证明,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其核心也是通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双方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该意义的产生,是基于当事达成调解协议,接收调解书后,诉讼即告终结,而不论该调解是发生在一审中,还是发生在二审中。,第二,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守法观念,使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 多种身份致残是否合并评残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伤残人员以军人、人民警察或者其他人员不同身份多次致残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上述顺序只发给一种证件,并在伤残证件变更栏上注明再次致残的时间和性质,以及合并评残后的等级和性质。,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所以,每个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鉴定机构不一样,或许程序也未必一样,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鉴定所需材料是必须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法院工作人员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 伤残人员死亡证件是否要注销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伤残人员死亡的,其家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及时告知伤残人员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注销其伤残证件,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应聘护理、艺术、体育专业技术岗位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大学专科。,应聘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 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是否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

    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是否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 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是否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残人员跨省迁移户籍时,应同步转移伤残抚恤关系,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需要办理的事项。,而且我们一定要清楚,社保转移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领取养老金。

  • 退役军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期限是多久

    2、补助标准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待遇。,未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未符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上述对象,仍按我省自然增长机制确定的优抚标准执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 伤残人员中止抚恤后还可以恢复相关待遇吗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伤残人员本人(或者其家属)每年应当与其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一次,通过见面、人脸识别等方式确认伤残人员领取待遇资格。,伤残人员(或者其家属)与其户籍地(或者原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重新确认伤残人员领取待遇资格后,从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伤残抚恤金和享受相关待遇,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办理恢复抚恤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本人申请、户口登记簿、司法机关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