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财产属于税收强制措施吗

2024-03-11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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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卖财产属于税收强制措施吗

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变卖,所得款项用于缴纳税费的,属于税收强制措施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二、举报偷税漏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3、去当地的国税或者地税局去举报,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4、举报偷税漏税需要提交,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的凭证,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

5、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偷税损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构成偷税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对构成偷税罪的要依法惩处。

6、举报偷税漏税奖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逾期不缴纳税费的,税务部门可以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缴纳税费。所以变卖纳税人财产属于税收强制措施。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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