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研究产生的信息可以使用吗

2024-05-3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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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研究产生的信息可以使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产生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合作双方可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向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提供或者开放使用,不得危害我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影响我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通过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的安全审查。

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向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提供或者开放使用的,应当向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信息备份。

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产生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合作双方可以使用。

国际合资经营与国际合作经营的比较

国际合资经营与国际合作经营有相同之处,不论哪一种方式,合营的各方都要对企业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它们的投资目的也基本一致,因而都要考虑投资项目的利润水平。投资的安全保障,以及东道国投资地区的投资环境。它们的不同之处是在法律依据、组织形式,利润分配、债务负担等方面。

1.组织形式

合资经营必须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由各方共同组成董事会决定企业重大问题。合作经营方式可以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买体,也可以不组成这种实体,而以合营各方各自的法人身份进行合作,企业可委托一方管理,也可共同管理。

2.投资方式

合资经营必须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其中必须有各方一定数量的货币投资;合作经营如不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的,则不需要共同的注册资本,现金投资一般都由外商提供,本地合作者可以不用现金出资。

3.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

合资经营按各方出资的股份比例,分配盈余或承担经营亏损。合作经营不采用股权方式,而完全按合同规定来分配收益或承担亏损。这是合资经营与合作经营的主要区别。

4.投资的回收

合资经营各方的投资从企业的盈利分配中逐步收回。合作经营允许国外投资者用提取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摊入成本的方式收回投资。

5.剩余财产的处理

合同期满后,合资经营企业应对其资产进行情算,并按各方的股权比例分配企业的剩余财产。而合作经营期满时,一般对资产不进行清算,企业的全部剩余财产归当地合作者所有,因为外商在合作过程中已将其投资逐年收回,并获得了一定的利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产生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合作双方可以使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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