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2024-03-07 22:44
admin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另外,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错误,有权利申请复核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复核,以一次为限。

4、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具体如下:

1、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信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1)对超过责任信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2)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当地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信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信额的部分,按照当地规定承担赔偿。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