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可以终止审理吗

2024-06-10 02:00
admin

行政诉讼件可以终止审理吗

《行政诉讼法与《最高法院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是这样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之日止的3个月内作出第一 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人民法院审 理第二审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日起至裁判宣告之日止的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但是,鉴定、处理管辖争议或者异议以及中止诉讼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综上情况下,如果是关于一些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批准,然后延长审理的期限。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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