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受案范围
  • 行政诉讼追诉期过了怎么办

    行诉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当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行政机关针对公益举报作出的答复可诉吗

    2014年5月,韩某发现**淮安供电公司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进行房屋建设,于是向淮安区城管局实名举报,要求城管局履行法定职责,对该违建进行查处。,第二种意见认为,韩某对于该行政处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其不是本案适格的主体。,据此规定,韩某依法有权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但没有诉讼权利。

  • 宅基地纠纷的官司怎么打,需要聘请律师吗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不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

    这一条件又包含三个要点: 首先,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

  • 治安调解应当具备的条件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如果一些案件无法通过法律调解的时候,那么可以通过在线咨询系统询问律师,请他们给予你相应的解决方案。

  • 治安调解协议书有法律约束力吗

    《治安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安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 (三)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四)治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印章(捺指印)。,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自本议之日起,双方要相互谅解,搞好团结,不得在纠缠此事,如有违约,后果自负。

  • 治安调解的法律后果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一直是基层派出所工作的目标和追求。,对此,派出所民警扎实做好纠纷调解工作,不仅可以调解处理好纠纷,有效减少案件的发生,而且能够防范一些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有效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避免因纠纷而引发信访、上访事件。,特别是对外来人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派出所民警在办案中坚持调解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减少警民对立,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 治安调解的期限规定

    这一条件又包含三个要点: 首先,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

  • 治安调解协议书范文

    三、自本议之日起,双方要相互谅解,搞好团结,不得在纠缠此事,如有违约,后果自负。,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各种民事权益争执。,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治安调解的特点

    这一条件又包含三个要点: 首先,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

  • 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五份违法吗

    这一条件又包含三个要点: 首先,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原因必须是民间纠纷。,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公安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

  • 治安调解影响政审吗

    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受到刑事处罚后被法院判刑留下的记录。,没有案底就意味着不会影响你的政审。

  • 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定义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有: 1、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提起诉讼的共同被处罚人。

  •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具有哪些特征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具有哪些特征,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什么是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例如,甲向乙借款二万元,后经政府批准,用该款建房一所,但是水利部门认为甲的房屋系建在河道旁,影响泄洪,乡政府越权审批无效,责令甲拆除房屋。,甲对处罚不服,起诉后,乡政府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乙却不能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相关法规】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 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哪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第三人必须亲自到庭么

    第三人有权申请或依法院通知参加原被告之间已经开始并尚未结束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第三人有权申请或依法院通知参加原被告之间已经开始并尚未结束的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诉讼。

  • 行政诉讼中显失公平体现在哪些方面

    前者如两个人共同实施了同样的违法行为具有同样的主观恶性与危害结果,但行政机关却对其中一人处以拘留,而对另一人处以罚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后,有各种处罚手段可供选择,行政机关应当在裁量范围内,尽量选择对违法者影响较小的处罚,如果相反,则也构成显失公正。,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受理上诉的行政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后,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收案条件,应立案审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按行政诉讼法第60条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 行政案件执行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行政案件执行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行政案件执行的法律根据是什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遇到此类问题,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如何的

    1、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特定情况下,行政赔偿调解书也可以成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对象。,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理由: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当事人的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 行政诉讼决定的含义

    决定生效后必须立即执行,而不论当事人是否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法律为周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规定了如有关回避事项和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施等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防止申请人利用复议制度规避法律,法律还规定了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案件执行的主体是谁

    无论是一审中的原告还是被告,都可能成为申请人,也可能成为被申请人,关键看行政裁判确定谁是权利人谁是义务人。,在实践中,这种执行及时而有效,但同时也难免有功能混淆或不公正之嫌。,笔者认为,在现行体制下,至少应考虑由另一个机构负责执行。

  • 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我们不难发现,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多项条件,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当了解,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更应该心知其意。,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针对妨害行政诉讼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的申诉如何发生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提出申诉。,本庭通过接待认为原裁判可能有错误的,进入正式审查程序。,光盘格式要求:申诉书及全案裁判文书制作成2003版word文档,其余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 什么是执行,执行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执行,又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诉讼活动。,执行和审判虽然都是人民法院的行为,但又有原则性区别。,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哪些情况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二,重复处理行为针对的大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较长,行政机关的初次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已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法院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行政行为无权审查。,当事人对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行政行为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再次审查时,如果撤销或变更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视为作出新的行政行为,诉讼期限重新计算,对这种"重新处理行为"不服,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重复处理行为普遍存在于行政管理领域,但长期以来,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此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 如何正确的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的纠纷

    2、宅基地使用权人与外村村民共同建设房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等行城市居民和外村居民进行宅基地的买卖交易,因此,这样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费是多少

    2、二审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