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诉讼证据
  • 补强证据规则在行政诉讼法的体现是如何的

    但是补强证据规则在行政诉讼法中运用还不完善,在相关的立法和理论研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补强证据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研究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中谁有权调取证据

    (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从另一角度观之,这也是对法院允许被告再行收集证据的限定。,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核认定内容

    (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补充证据是什么意思

    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⑵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 法律法规可以作行政诉讼证据吗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1、书证。,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中不同等级冲突适用规则的含义

    在出现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其适用规则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制定机关不同而效力层级上相同的行政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被告不提供证据应该怎么处理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在行政诉讼中,主要是由被告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如果被告逾期不举证的,人民法院会认定为其没有证据,不会支持其诉求。,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中的言词证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勘验笔录常常用于涉及房产、土地、山林、环保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纠纷。,以上七种证据,不论何种形式,人民法院都应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证据只有经过法庭审查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行政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中原告可以申请吗

    然而,《若干规定》第57条仅列举了九种非法证据,第58条又进一步将九条之外的非法证据概括地界定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且在考量标准上确定为严重违法的证据。,它限制了行政被告方的取证权利,对防止滥用公权力利进行非法取证,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是怎么样的

    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1]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1、书证。,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 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的调取是什么意思

    第二十三条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下列证据材料: (一)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经调取未能取得相应证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 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违法吗

    伪造证据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刑,而不是构成后罪。,2、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最高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的规定是如何的

    第九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此种审理方式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便于人民法院直接审理案件并在此基础上查明全部事实。,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张贴公告,载明开庭时间、地点、案由等。

  • 行政诉讼中伪造证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如果者有法律问题需要援助的,可以到咨询。

  • 行政诉讼证据的辨认和核实是什么意思

    必要时,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如果对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有怀疑,有权向法院提出审查或鉴定申请。,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 哪些可以做行政诉讼补强证据

    此处的适用前提是“未成年人”“证言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这是源于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与民事诉讼证据相应规范相比更为具体、更具可操作性。,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不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其提供的证言的可靠度自然会降低,故有必要对其进行补强。

  • 行政诉讼被告可以补充证据吗

    适用该条款的核心原则是原告或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相关理由和证据的原因或者责任不在被告(即行政机关切实保障了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以及法律也没有规定行政机关有义务或责任主动发现或者知晓该理由和证据。,还有,证明被告具有行政职权、管辖权等的证据和规范性依据不得补充提交。,为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公开信息和依法行政,在行政诉讼举证中作此限制肯定是利大于弊的。

  • 申请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当事人依正当理由,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则证据保全申请期限也随之推延。,与民事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期限有所不同的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法院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需要交给原告吗

    那么行政诉讼法院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需要交给原告吗?这应该是诉讼双方都不太了解的问题,下面由律网小编为各位就这证据交换一问题进行解答。,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 行政诉讼二审中可以再次补充证据吗

    被告在提出答辩状时一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这是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目的很明显,在于防止被告行政机关“先裁决、后取证”。,从另一角度观之,这也是对法院允许被告再行收集证据的限定。

  • 电子邮件是行政诉讼证据中的书证吗

    因此电子邮件的认证规则还处于摸索和逐步建立阶段。,其二,电子邮件内容的真实性,更是扑朔迷离,因为太容易篡改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二审新证据的认定是如何的

    根据其过错程度,适用不同的责任和后果。,具体审查如下: 1、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的。,此类情形不发生证据失权后果,人民法院均应采纳但应当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 行政诉讼法证据原件的效力是如何的

    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⑵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⑶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行政诉讼法非法证据是什么意思

    依据证据学理论,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大特征。,理由在于:第一,行政诉讼制度是为受损权益提供恢复与补救的一种救济制度,旨在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从广义上界定非法证据,奉行更为严格的非法证据判断标准,可以更好地实现行政诉讼中的程序正义;第三,依据行政法的控权理论,广义上界定非法证据,严格排斥非法证据,不仅可以规范行政程序中的取证行为,而且可以更有效地控制行政权。

  • 行政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是如何发生的

    191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以说,在行政诉讼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着一定的法律基础。,至于当事人在自己所掌握的证据中进行挑选、排除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供,并不属于“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

  • 当事人的口述可以做行政诉讼中的言词证据吗

    这是一部分言词证据不能准确地反映案件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特殊情况下,有些被告人也可能编造或承认本来没有犯过的罪行。,被害人和证人出于某种考虑,故意夸大或者缩小案情事实的,也时有发生。

  • 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否属于证据

    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运用证明特定相对人法律行为或事实的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1)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

  • 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证据吗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1、书证。,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 行政诉讼被告伪造证据是什么意思

    伪造证据属妨害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依法应受追究。,伪造证据属妨害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依法应受追究。,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中同级冲突适用规则的含义

    在出现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其适用规则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制定机关不同而效力层级上相同的行政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