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可以做出拘留的处罚吗

2024-03-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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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出所民警可以做出拘留的处罚吗?

1、派出所民警不可以做出拘留的处罚。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非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不具有独立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4、但是,若有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的某种行政职权,加以设定的话,那么,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设定的范围内,享有独立的行政职权实施资格。此时即可谓之为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二、刑事拘留间是否要请律师?

1、刑事拘留期间如果想胜诉的几率高,就需要请律师。委托律师,可以更加专业和全面地了解案情,维护被告人合法诉讼利。辩护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什么?

1、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之一,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不构成犯罪,警告和罚款不足以处罚的案件。因此,法律对其设立、实施条件和程序有严格的规定。

2、行政拘留的决定权属于公安县级以上机关;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较重的不超过15天;行政拘留决定公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人及其亲属按照规定找到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向行政主体申请中止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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