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制作新闻记者证吗

2024-08-2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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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制作新闻记者证吗

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发放、销售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销售专供采访使用的其他证件。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第六条 新闻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签印新闻出版总署印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标签和本新闻机构(或者主办单位)钢印方为有效。

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发放、销售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销售专供采访使用的其他证件。

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形式

虚假宣传以涉及商品质量或服务水平的内容为主,以其它刺激消费欲望的内容如价格、赠品等为辅。商家的生命在于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消费者也最为关心有关此方面的宣传信息,于是质量便成为宣传的重点,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虚假宣传最容易触及的领地。由于能反映商品和服务品质的因素较多,下面将分述几类我国近年来较有代表性的虚假宣传表现形式:

1、对产品性能、效果、用途等夸大其辞,误导消费群对实际功效的判断。这在对保健品的宣传中尤为常见,具体方式主要体现为擅自增强产品功能、宣传疗效或辅助治疗功能时故意混淆保健品与药品间的概念等。尽管多数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对所宣传之功效持将信将疑的态度,但由于人们认同保健品见效慢且未必显著这一特性,于是试试看的心理便给某些企业创造了可乘之机。

2、对构成商品的原材料标示含糊,掩盖等级差别。这在对水晶、珍珠类产品的宣传中较为普遍,因为该类产品不但有与之极为相似又难辨真伪的替代品,而且品质等级划分有一定的专业性,加之系奢侈品,不可能经常购买,消费者不易积累有关该类商品的识别经验。

3、使用无效或过期的许可证、合格证,暗示其商品或服务品质正宗。比如在烟酒销售网点,高悬于某角落的专卖许可证已过期而未及时续展却仍堂而皇之销售之情形时有出现,这或许是由于疏忽但也不排除经营者存在一般消费者不会关注许可证有效期的侥幸心理。

4、宣-称所售商品系同类某品牌的更新换代产品,喻示自己的商品在质量上更为卓越。此处的同类某品牌往往是已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已为消费者普遍认可的商品,称自己的产品是其更新换代产品,利用的是人们一般认为经改良的后代产品一定比前一代好的思维定式。

5、打着出口转内销、指定商品等旗号,为商品贴金。似乎出口转内销的服装面料就保证上乘,似乎指定商品就意味着具有被选中成为指定商品的优势之所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作、仿制、发放、销售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销售专供采访使用的其他证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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