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许可范围

2024-07-0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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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共有六项: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其他非行政许可项目,在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之前,暂按现行办法执行

被取消的国税部门部分审批项目:

一、企业所得税(内资)

对亏损弥补的核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提取坏帐、呆帐准备金,金融保险企业办公楼、营业厅装修费,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工资,改变成本计算办法、间接成本分配办法、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预缴期限的核准等。

二、外资企业得税

坏帐损失,财产损失,选用固定资产折旧办法,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借款利息等。

三、增值税

饲料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免税,防伪税控企业资格认定,包装物使用期限确定,税务机关为小规模企业代开专用发票等。

四、消费税

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的认定,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核准等。

五、征收管理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的审批,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

另外,从今年7月1日开始,取消一般纳税人年审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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