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施工许可证时要做什么

2024-05-14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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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发施工许可证时要做什么

工程建设行业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发给施工许可证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存储工资保证金。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资保证金规定》

第八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持营业执照副本、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在经办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存储工资保证金。

二、恶意欠薪追诉立案标准

在很多时候我们会认为,只要对方拖欠工资就犯有恶意欠薪罪,其实不是的,并不是所有拖欠工资的行为都犯有恶意欠薪罪。很多时候的欠薪属于劳动纠纷,更多需要经过劳动仲裁者是地方劳动局进行调解处理,但并不构成犯罪。

只有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才构成恶意欠薪罪,因此,本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当事人基本上有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力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还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来看,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的均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也就是经过政府机关干涉但依然不支付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规定,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后,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存储工资保证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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