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恶意逃债信托资金能被执行吗

2024-03-26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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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恶意逃债信托资金能被执行

恶意逃债并非法律上允许执行信托财产行为,信托财产非受托人所有的财产,所以受托人恶意逃债情况下信托资金不能被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七条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法人没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二、信托财产与受托人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信托法规,信托财产是受托人接受委托后进行管理的财产,无所有权,所以受托人死亡的,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财产存在不同之处,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不享有所有权,所以受托人有恶意逃债行为时,信托资金是不能够被执行的,受托人死亡的,信托财产也不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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