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选举法
  • “表决方式”

    “表决方式”, 有表决权的人员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如举手表决方式、书面投票表决方式、按表决器表决方式等等。

  •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选举法修正案

    ” 全国人大代表柏苏宁介绍说,江苏省射阳等地已于2007年开始探索按城乡人口1比1分配代表名额,效果良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则指出,除保障人人平等外,新修改的选举法还强调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以保障各地方、各民族的利益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得到体现。,还就设立秘密写票处、加强流动票箱管理等操作细节作出具体规定。

  • 选举法修改能否成为财产申报契机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但是,个人或者家庭究竟有多少财产,人们不得而知。,如果这项制度能够贯彻实施,那么,公务员作为代表候选人,必须首先申报个人财产,因为只有这样才符合选举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次,在选举法中规定财产申报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以往出现的暗箱操作情况。

  • 选举法修改体现的进步意义

    选举法修改体现的进步意义, 10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会议审议。,选举法的修改目前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在下次审议之前还要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选举法迄今已做了4次修正,这是一个不断进步和完善的历史过程。

  • 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热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热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引起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热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无疑是此次选举法修改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一线工人素质差、不能参政的观点早已过时了。

  • 自荐参选形同虚设 无法引起参与积极性

    中国1979年《选举法》中规定,各党派、团体选民,都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研究所教授,北京市人大代表焦洪昌认为,舒可心可以说是一个挑战者,“出现这样的挑战者并不是坏事,中国的制度创新往往通过个案来进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某权威人士说,舒可心能不能竞选成功,要依赖于朝阳区人大的作为。

  • 选举法修改 官员占代表比例将下降

    在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代表说,选举法修正案如获通过,预期各级官员占人大代表的比例将会下降,尤其是省一级。,” 他还透露,选举法的修改将分两步走,第一步,把选举法修正案修改好完善好,确保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我们正在走这一步,而且是关键的一步。,” “第二步,在下一次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前,对全国人大代表分配作出明确的确定。

  •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 法学专家解读亮点

    3月8日,备受关注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权威法学专家就此次选举法修改解读了相关的亮点。,”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修改后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更加科学。

  • 选举法修改要旨:三大平等

    “同票同权”:扩大公民政治参与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无疑是此次选举法修改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说,在保障人人平等的基础上,此次修改还体现了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即各行政区域无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以保障各地方、各民族的利益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得到体现。,北京行政学院教授袁达毅表示,这样规定有利于在国家、地方和基层重大事务决策过程中,更充分地听取来自基层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反映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

  • 选民登记

    登记员应选调办事公正、工作细致、熟悉情况、责任心强和有一定文化的人担任。,3、登记小组在选区领导小组所派人员指导下进行工作。,登记应按户口册逐户逐人进行,努力做到准确、合法,不重、不漏、不错,切实使应享受选举权利的人都能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不宜行使有关政治权利的人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 选举日确定

    之所以要在某一区域范围内,统一规定选举日,主要是因为直接选举的各个阶段都是在某一区域范围内按选区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如果不确定一个统一的选举日,选民登记就无法进行。,因此,在换届选举时,各选区必须按统一的选举日协调工作。,选举日一经确定,某一区域范围内的各选区都应遵守,并尽早让全体选民知道。

  • 对破坏选举的行为制裁是怎样的?

    需要注意的是,过失行为不构成破坏选举罪。,对于此类行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酌情予以行政处分。,二是妨害选民或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什么是选举法

    广义的选举法包括有关选举产生国家政权机关的所有法律规范。,在我国,通常所说的选举法是指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法,即全国人大制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其适用范围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其他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由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规定。

  • 直接选举工作包括哪些基本环节?

    从各地以往的实践看,选举委员会一般由党委或人大领导人,以及组织、宣传、统战、民政、财政、人事、公安、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政、群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每个选民只能登记一次,应尽力防止错登、漏登、重登。,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 选举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选举法》第三条规定,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也只有在普遍选举基础上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才能切实保证其具有人民性和代表性。,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在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方面,均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等方面的差别而享受特权或受到歧视。

  • 可以制定选举法实施细则吗?

    可以制定选举法实施细则吗?,1、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制定选举实施细则; 2、选举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规定不得与选举法相违背; 3、选举实施细则制定后,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 选举法制定依据

    选举法制定依据, 问:选举法的制定依据是什么?答:我国的选举制度是以宪法为最高法律依据的。,选举法包括与选举工作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有关选举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最高军事机关的原则、方法、组织、权利、程序,以及对选举的经费、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等法律规定的总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修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修改内容,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公布。,但是,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 村主任选举出现多票 民政局确认选举无效胜诉

    陈*南系株洲县渌口镇王家洲村人,2002年1月15日,该村进行村级换届选举。,此后,该村民选举委员会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陈*南当选为该村村主任。,期间,株洲县民政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王家洲村村主任的选举有多票行为。

  • 江西修水一村支书破坏选举获刑

    在选举时,不选组织提名的候选人,另选他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人王*堂得知后,于5月11日上午又私自召集陈*春、平*华等十余名村干部、乡人大代表到乡财政所会议室开会,并要求大家不选组织提名的候选人,另选他人,与部分人员达成了一致意见。,为维护选举秩序,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打击犯罪行为,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 业委会换届选举案例

    分析:由于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对业委会到期后如何选举下一届业委会没有作出相关的明确规定。,它不是换届选举,因此根本不需要上一届业委会成员以业委会委员的身份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工作,而应是以一个业主的身份重新到筹备组登记参加选举。,物业房产法专业律师点评目前,在本市某些小区的选举过程中,由于该类问题而引发的诉讼正在逐步增多。

  • 北京丰台贿选案宣判 贿选者破坏选举被判6个月

    昨天下午,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贿选案并当庭宣判,刘*银因犯破坏选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贿选破坏选举 丰台区长辛店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因一位代表工作变动,曾拟定于2004年2月25日12时至17时,在辛庄村南沟选区依法补选镇人大代表一名,并确定辛庄大队党支部书记申某为候选人。,被告知道错了 检察机关认为,刘*银以贿赂的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情节严重,已构成破坏选举罪。

  • 协商代表空缺的,选举新任代表是否有期限限制?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第二十六条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第二十九条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选举法对于公民的选举权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

  • 中央<通知>明确:十九大代表怎么选?差额比例是多少

    代表实行差额选举比例多于15% 中央要求,十九大代表的选举产生,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逐级遴选择优。,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讲解的“中央<通知>明确:十九大代表怎么选?差额比例是多少”相关知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 进行差额选举的意义是什么

    《党章》规定:“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将差额选举办法第一次写入党章的是十二大《党章》,其规定是:“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第二、实行差额选举,为选举注入了竞争机制,便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和论资排辈的种种弊端。

  • 差额选举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乡、民族乡、镇的人大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至3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具体差额数由本级人大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人数超过差额数,实行直接选举的要经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按多数人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实行间接选举的则应在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先进行预选。

  • 差额选举的优缺点

    差额选举的特点在于:如果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具体差额数由本级人大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进行差额选举。,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怎么进行差额选举

    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都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的局限性在于:如果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差额选举的方式有几种

    具体差额数由本级人大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人数超过差额数,实行直接选举的要经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按多数人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实行间接选举的则应在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先进行预选。,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