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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邀请的法律定义

    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承诺的义务。,在实际生活中,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都为要约邀请。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此种约束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约束力,在民法中也称为承诺适格,即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当然,该项权利由于受要约人的特定性而具有人身性质,它不能转让。,他在收到要约以后并不负有必须承诺的义务。

  • 什么是要约邀请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寄送的价目表属于什么性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咨询专业律师。

  • 要约邀请的规定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该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什么是要约,什么是要约邀请?

    什么是要约,什么是要约邀请?

  •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性质上为要约邀请。,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 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法律效力

    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如何判断单方允诺和单务合同两种行为

    3、单方允诺是德国法上的说法,英国人一般说单务合同。,其实这只是对同一社会现象在不同理论体系下的解释而已。,《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单方允诺行为能否撤销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民事主体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物质上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单方面设定义务,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给付对价的请求。,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单方允诺和要约的区别有哪些体现

    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至于受要约人是否实际拆阅了这些信件或文件,则不必考虑。,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

  • 承诺和单方允诺的区别

    这需要说明三点:其一,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赠予行为是单方允诺吗

    何谓严重侵害,我国合同法并未明确予以界定,造成实践操作中的困难。,如果受赠人在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则属于客观上不能,表明受赠人主观上并无不履行的故意,在此赠与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什么是合同订立

    现行合同法把这一习惯性程序变为法定程序,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标志着中国合同立法的健全和完善,必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秩地发展。,而要约邀请从形式看也似有订合同的表示,但其没有具体内容或者只有部分内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几大注意事项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几大注意事项,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几大注意事项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面积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设备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

  • 购房合同有何需要注意的陷阱

    事实上,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利用上述物业和设备进行经营,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管企业同意。,因此,开发商是无权规定买受人不享有楼宇屋面、外墙使用权等权利的。,霸王条款之四:解除合同期限不一样如某楼盘《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乙方(购房人)延迟支付合同价款,经甲方(开发商)催告后30日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企业外销收入会计要如何计账

    其中相关制度规定不统一,造成各企业对外销收入的确认标准不同。,(3)来料加工复出口,以收到成品出运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2)退回调换商品,不论部分或全部,除应先按上述方法处理外,在重新发货时。

  • 在商品房交易中,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小编温情提示: 1、一定要重视合同 开发商收定金,是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一方因故未能正式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是没买成房,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或者依据合同处理。

  • 签订住宅购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住宅购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住宅购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公共维修基金过户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房屋成交价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款项。,售楼书中往往列明了该楼盘的特点、交通、规划设计、房型、配套、装饰、设备等情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要约修改后原来的条款还有效吗

    因为现实中的承诺往往不是简单地回答“是”或者“同意”,承诺是否与要约完全一致,也是需要进行判断的。,形式上虽然承诺对要约内容有变更,但实质上并没有变更的,仍然可以认为与要约一致,承诺仍为有效。,依诚实信用原则,在此情况下,相对人应当向要约人发出迟到的通知,相对人怠于为通知且其情形为要约人可得而知者,其要约撤回的通知视为未迟到。

  • 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

    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应注意的是: (一)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要约在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情况是不能撤销处理的,或者是在要约中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是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这种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2024要约生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在一些场合,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人提出。,以数据电文发出要约何时生效,如何到达,是一个问题。

  •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这也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常识,需要仔细看看。,如果您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效力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对要约内容实质性变更主要体现在变更以下内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的。,如意大利民法典第1326条第3款规定:“即使承诺迟延,要约人亦可以保留迟延承诺的效力,但是,以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为限。

  • 宣传单是否属于要约邀请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此种发出价目表的行为,虽包含了商品名称及价格条款,且含有行为人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但由于从该行为中并不能确定行为人具有一经对方承诺即接受承诺后果的意图,而只是向对方提供某种信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条件,因此,该行为只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拍卖公告是指拍卖人在报纸、电视等媒介上以公开方式向社会作出拍卖某物(或者财产权利)的表示。,自动售货机设置以后,如果备有货物,则认为是向不特定的公众发出要约。

  • 什么是要约以及什么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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