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塌陷会重修吗

2024-03-07 22:43
admin

一、安置房塌陷会重修吗?

安置房塌陷相关责任主体会进行修缮,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购房合同要求合同向对方承担责任。

对于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因房屋质量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3、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二、自行修缮后还可以主张权利吗?

自行修缮后仍然可以主张权利,要求赔付修缮费用以及其他合理损失。

1,当事人可以再次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要求履行职责。同时,他们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承担之前自行修复的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当事人可以寻求社区居委会的帮助,请求协调解决问题。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的代表,有义务维护居民的利益,应该积极参与解决问题。

3,当事人可以咨询专业的房屋维修公司,寻求专业的意见和帮助。专业的维修公司可以对地面的塌陷问题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修复方案和报价。

三、保修期限是多久?

按法律规定,保修期限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竣工后在法定的最低保修期内,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建设或施工方必须承担保责任,进行维修工作。

在保修过程中,所有的修理费用均由建设责任方承担,并且如相关质量缺陷导致了财产损害,责任方也应当赔偿。

当公民的房屋被国家或者企业拆迁后,当事人也是可以通过产权置换者是货币补偿方式来进行,那么在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后也是会获得安置房,同时安置房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后也是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维权的,在保修期内修理的相关费用也是会由责任方来承担的。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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