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的选择

  • 医疗技术鉴定机构如何选择

    这种划分是以目前从事何种鉴定为主业为标准,民间检定机构及行政鉴定机构也可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行政鉴定是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如果没有争议,经法院审查合法,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定案依据。,司法鉴定除具有一般鉴定的属性外还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往往行使最终决定权,司法鉴定通常还作为法官认证的工具,实践中通常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裁判的依据。

  • 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费最高收费限制

    医疗事故鉴定费最高收费限制, 医疗事故鉴定费最多只能收3200元安徽省物价局日前发布消息,从即日起,安徽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执行新标准,每宗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最多不得超过3200元。,该省根据成本补偿原则,重新核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标准:参加鉴定的专家在7人以下的,首次鉴定,每宗收费1600元,再次鉴定,每宗收费2100元。,这些收费标准中含鉴定工作中所必需的各项费用开支(包括专家交通费、补助、资料印刷、邮寄、日常办公开支等)。

  • 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定程序

  • 教你几点医疗诉讼不可忽视细节

    近日,打医疗官司负有盛名的王金宝律师,在金陵图书馆开办了一期法律讲座,引起极大反响。,讲座当日,他抛出了一个问题:“鉴定结果为不构成医疗事故,能否获得民事赔偿?,实际上,医院有无违反相关诊疗常规和法律规定才是关键所在,如一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会附有分析意见,认为医院未及时观察病情或采取诊疗措施,存在过失或过错,患者仍可要求民事赔偿。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哪几种方式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哪几种方式, 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认为专家鉴定组成员有回避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也就是说申请回避是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当事人申请回避时,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必须经过两次鉴定

    在进入司法途径前,如果当事双方对鉴定结论不能达成一致,惟一可行的解决之道就是再次鉴定了。,但如果案件进入司法途径,对鉴定结论就应当按照质证程序进行审核。,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医疗事故举证新规则

    在新规则的背景下,患方提起医疗侵权之诉也应审慎: (1)起诉之前,最好要分析一下医疗机构究竟掌握了那些证据。,(2)损害结果必须由患方举证,可通过比较医疗行为实施前后的健康或身体状况来进行证明。,在实际工作中,要使之贯穿一体,灵活运用,相互联系,才能获得准确、全面和真实的资料。

  • 医疗纠纷控告后的鉴定

    推荐阅读: 在我国医疗纠纷提出控告的情况,以死亡案件居多。,未造成死亡的案件,诸如医疗性伤残,病情加重,费用纠葛等问题较少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当病人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的确认及其家属或医疗单位均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通过检察机关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 办理医疗事故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否则,专家鉴定时可能会因缺少重要资料或无法全面了解医疗全过程而直接影响鉴定结果,甚至出现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患方应充分准备陈述意见和理由,对专家的提问尽可能客观准确、全面表述。,第七、处理医疗纠纷或医疗行为致人身损害类案件的方法或途径不止一种以上就是医疗事故鉴定应当注意的问题,因为这一步尤其重要,所以小编提醒您一定要细致处理。

  • 申请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人选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另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由卫生行政机关受理。,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明的事实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最后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在证词上留下指纹印;⑦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提供原鉴定报告书;⑧有关物证;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如何理解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推荐阅读:医疗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全程

    1、司法鉴定的含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3、司法鉴定的原则1)合法、独立、公开;2)客观、科学、准确;3)文明、公正、高效。,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召开程序是什么

    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召开程序

    技术鉴定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效为一年

  • 延期,中止或终止鉴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延期,中止或终止鉴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延期,中止或终止鉴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有关规定,延期鉴定主要发生在“专家鉴定组成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时告知医学会不能参加鉴定或虽告知但医学会无法按规定组成专家鉴定组”时,而争议双方当事人拒不出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无故制席或中途离开,不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正常进行。,2、在受理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至专家鉴定级作出鉴定结论前,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终止。,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流程

    (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综上所诉,小编认为在处理医疗事故鉴定流程要清楚侵权责任法对于医疗事故处理的规定、依照法律知识进行维权解决纠纷。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②直接到州医学会的情形,医患双方共同申请或由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限,自双方材料收集齐之日起45日内发出鉴定结论。

  • 关于医疗差错与事故区别是什么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⑶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医疗事故的确定非常慎重,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经委员会鉴定,并非随意可分。

  • 关于医疗差错与事故

    ⑶并发症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自然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和症状,如剖腹手术后引起的粘连性肠梗阻,就是并发症。,国家对医疗事故首先注意定性,并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事故的确定非常慎重,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必须经委员会鉴定,并非随意可分。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 谁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种情形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医疗机构应当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述两种情形都必须具备一个条件,即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应当担责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应当担责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应当担责吗参加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如何保存

    为了避免院方在出现纠纷后,销毁、涂改或添加内容,患者要及时要求对相关病历等资料进行复印和封存。,为了避免院方在出现纠纷后,销毁、涂改或添加内容,患者要及时要求对相关病历等资料进行复印和封存。,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过错鉴定患者可以申请吗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规则是什么

    对公正程序而言,鉴定委员会要平等对待当事人,首先,任何人不能在自己的案件中充当法官,也没有资格裁决他可能会偏袒一方的案件。,鉴定委员会在鉴定过程中,须听取、审查医患双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为辩别真伪,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提供资料等证据“当事人向鉴定委员会的陈述、申辩、病程记录、住院志等病历资料和鉴定委员会据以作出鉴定结论的其他材料以及鉴定结论及其理由,双方都有权查阅和获得复印件。,当双方共同推举的人选达不成一致时,可由卫生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委员,经双方同意后,组成鉴定委员会。

  • 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程序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医学会只能够按照病例资料的相关内容进行鉴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从上述法律法规的分析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如果医疗机构出现了中止鉴定程序的情况,患者及其家属就应该及时向医学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