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费用吗

    建议患者方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前直接联系咨询专业律师。,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果对鉴定结论有疑问,就应当申请上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第六,对于超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受理时限,鉴定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况,病人可以造成事故的医疗机构为被告,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遇到了纠纷,应该要及时请律师从旁指导。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遵循的原则内容有哪些

    医学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违反上述法定程序规则,都将导致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无效。,3、鉴定所依据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向双方当事人公开。,为辨别真伪,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提供资料等证据,当事人向专家鉴定组的陈述、申辩、病程记录、住院志等病历资料和专家鉴定组据以作出鉴定结论的其他材料以及鉴定结论及其理由,双方都有权查阅和获得复印件。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预缴规定由谁缴付

    二、医疗事故鉴定如何收费 日前,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关于核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最后规定,此项收费标准从今年9月1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后由省医学会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重新核定。,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所有内容,希望可以在实际中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也欢迎您到进行在线咨询。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内容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定案依据。,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内容有哪些

    第二十九条 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将鉴定的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超过3人。,专家鉴定组成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时告知医学会不能参加鉴定或虽告知但医学会无法按规定组成专家鉴定组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延期进行。

  • 医疗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后的通知程序是怎样的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通知当事人。,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 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如何处理

    在鉴定取证过程中,必须充分听取双方及有关方面提供的证实材料,并从中找出疑问,抓住重点,将环境因素、人员因素、技术因素及病员因素等客观实际综合起来,全盘考虑,从而得到最接近客观实际的资料。,7.坚持医疗纠纷经行政协调无效后依法裁决的原则。,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想要争取权益,可以来找律师帮助你。

  • 医疗过错如何进行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均无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就让法院无法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这一重要的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无法进行,于是许多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审查的情况在就被采信了。

  •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医疗事故鉴定如何提起

    (1)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医疗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医疗事故鉴定的性质是什么

    不论行政机关是否采纳它,其效力与证明力尚须经法庭认证、质证后,才能确定。,3、不论行政执法还是法院司法中,对其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均可依法申请重新鉴定。,综上所述,医疗事故其结论只是医学技术鉴定,其结论对于司法只是一种证据,不论行政执法还是法院司法中,对其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均可依法申请重新鉴定,而且鉴定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可不经鉴定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 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怎么分级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也提供在线律师为您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申请鉴定事由 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 医疗事故鉴定去哪儿做

    一个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再有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二条)。

  • 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如何界定医疗事故1、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性质必须是医疗行为;3、行为具有违法性,即在诊治过程中有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或诊疗操作常规的行为;4、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故意;5、要有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且该后果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有因果关系。,所以诸如此事需要学会收集证据,这样才会是自己不吃亏。,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医学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违反上述法定程序规则,都将导致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无效。,专家鉴定组在鉴定过程中,须听取、审查医患双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为辨别真伪,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提供病历资料等证据,当事人向专家鉴定组的陈述、申辩、病程记录、住院志等病历资料和专家鉴定组据以作出鉴定结论的其他材料以及鉴定结论及其理由,双方都有权查阅和获得复印件。

  •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这是我们在前文提到的病历资料、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能否申请回避

    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医疗事故鉴定有听证程序,就像法院开庭一样,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司法鉴定结论内容重点是对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责任比例或损失参与度。

  •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不知道小编整理的资料是否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登录网站进行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收费

    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召开鉴定会、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医患双方各执一份)。

  • 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4)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是指根据医学科学原理和长期医学实践制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护理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技术标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一致怎么处理

    ”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尤其是患方对条例非常不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是什么呢

    对公正程序而言,鉴定委员会要平等对待当事人,首先,任何人不能在自己的案件中充当法官,也没有资格裁决他可能会偏袒一方的案件。,鉴定委员会在鉴定过程中,须听取、审查医患双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为辩别真伪,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提供病历资料等证据“当事人向鉴定委员会的陈述、申辩、病程记录、住院志等病历资料和鉴定委员会据以作出鉴定结论的其他材料以及鉴定结论及其理由,双方都有权查阅和获得复印件。,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也提供在线律师为您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效力认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人是医学会,属于非自然人,是通过省、市两级医学会分别组建辖区范围内的医学专家库,由双方当事人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专家库中选择鉴定专家组成鉴定组,鉴定人员须是医学专家。,一直以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的,这一现象被形象地比喻为“老子给儿子鉴定”。,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第五,对于超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受理时限,鉴定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况,病人可以造成事故的医疗机构为被告,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有疑问,就应当申请上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医疗事故鉴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相关内容。

  • 医疗事故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五、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规定时限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规定时限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