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 医疗事故罪需要的证据

    医疗事故罪需要的证据, 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 1、门诊及住院病历。,在此类案件中极具证明力,故患者及其家属应注意保存。,因输血、输液反应而引起的医疗事故在实践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些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剩余液,故患方在输血或输液发生后,应注意保存静脉点滴剩余液和剩余的血液。

  •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不同(一)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二)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

  • 医疗事故罪定义及量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医务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

  • 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那么如何区分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医疗技术事故是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尽了自己的职责 ,但由于其专业技术水平和临床经验不足 ,或技术设备条件限制 ,造成严重后果 ,主观上没有过错 ,不能构成犯罪。,在这个限度内是合法的 ,不涉及医疗事故问题。

  •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

    如果行为人在医疗护理工作中故意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则应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即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其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医疗人员错误的诊断病情、开错处方、药师配错药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不及时抢救或工作中擅离职守,致使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等。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 网友提问: 律师,你好,请问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根据《刑法》第335条之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的特点: 1、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 2、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扩’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 3、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一般指条例第4条规定的‘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和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医疗护理或体检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前者如手术中错配药物、错误输血等,后者如值班医生擅离职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所谓严重损害,是指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造成了就诊人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阻碍等情形。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罪如何认定

    应当正确区分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罪与就诊人或其亲属造成的事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务人员主观上没有过失,故不能认定本罪。,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

  • 什么是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二、《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

  •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医疗事故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本罪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后二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不包括间接故意。

  • 医疗事故罪调查报告

    在我国公元前800多年的《周礼十失》一书当中,有明确规定:“医师掌医之政念,聚毒药以共医事。,是否有必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应享有主动权和动机权,可根据案件情况自行决定。,”但是,由于医疗事故罪是检查机关起诉的公诉案件,其证明责任有控方承担。

  • 医疗事故变为故意杀人 警方变更“埋尸医生”涉嫌罪名

    医疗事故变为故意杀人 警方变更“埋尸医生”涉嫌罪名, 监控视频等证据仍未找到,检方称以何罪名起诉尚需审查 将病人刘*清医治死亡后,黄山路“**李氏骨科”诊所经营者李*朝竟将尸体运往蜀山区南岗一处荒地掩埋。,李*朝案在两次补充侦查后,警方将其涉嫌的罪名由医疗事故罪变更为故意杀人罪。,只是此次,警方一改此前两次认定的医疗事故罪,改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朝提请审查起诉。

  • 医疗事故罪的法律适用?

    将党政、财会、后勤人员等纳入医疗事故的主体范畴中,确有轻纵减轻此类人员法律责任之嫌。,党政干部或后勤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死亡或严重损害病人的身体健康,行为人如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可构成玩忽职守罪,如系一般主体,可构成过失类犯罪的主体。,司法实践过程中,作为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进行无罪辩护时,如果能够证实医疗行为并未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则当然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 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2024最新

    否则,即使医务人员有严重的违章行为,而没有上述的危害结果发生;或者,虽有危害结果,而医务人员没有严重的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但不严重,均不构成犯罪。,医疗技术事故是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尽了自己的职责,但由于其专业技术水平和临床经验不足,或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造成严重后果 ,主观上没有过错,不能构成犯罪。,在这个限度内是合法的,不涉及医疗事故问题。

  •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怎么区分

    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医疗事故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本罪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后二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不包括间接故意。,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之间的相同之处是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而他们之间的区别存在于主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上。

  • 对医疗事故罪如何申诉,发生医疗事故罪如何向法院起诉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所做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做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办公室共同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应以书面形式详细地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情况和理由。

  • 2024医疗事故与医疗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2024医疗事故与医疗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务人员主观上没有过失,故不能认定本罪。

  • 医疗事故罪管辖是如何的

    (二)严重不负责任 本罪所指的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事故的行为。,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罪发生后患者如要为自己争取权益,应该来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

  • 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有什么不同

    前罪表现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本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操作常规; 5、危害后果不同。,2、玩忽职守罪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都可能出现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本文从五个方面为大家介绍了医疗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罪名在构成要件上存在很大的不同,包括犯罪主体不一样,犯罪客体不一样。

  • 医疗事故致死是否有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致死是否有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致死是否有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治疗过程中致人死亡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只能按照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6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没有规定赔偿死亡赔偿金,这就形成了法律实施的一个空白。,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对这些案件,要特别注意追诉时效期限的确立,应从不良结果发生之日起算。,朱系湖北襄阳人,1973年,朱在某医院进行肠破缝合手术,出院后常有剧烈疼痛。,”这两款规定,对于解决医疗事故案件的“立案难”问题,有着积极意义。

  • 医疗事故罪是实害犯吗

    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三、医疗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不同之处

    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又在其出现腹痛、呼吸困难等过敏症状时抢救不当,导致小国因过敏性休克而死亡。,同年5月,王某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依法追究于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己各项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 医疗事故罪该如何定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不能以医院最终确诊的时间作为结果发生之日,以此计算追诉时效期限的起点,原因明确之日同结果发生之日毕竟不是一个概念,此时仍应以事后查明的危害结果实际之日起算。

  • 医疗事故中的过失是如何的

    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分析医疗护理行为对与错是需要临床医学的知识和经验,这也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难点。,然而对于某些严重的时候,韩要看其性质等等。

  • 医疗事故罪如何申诉

    如对行政意见不服,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诉解决,或向法院起诉。,2、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您若还有疑问,可以通过律师进行在线咨询,欢迎法律咨询。

  • 医疗事故罪应该如何认定

    玩忽职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都可能出现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前罪表现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本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操作常规; (5)危害后果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而后二罪分别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致人死亡或造成他人重伤。

  • 医疗事故致死应该如何赔精神抚慰金

    医疗事故致死应该如何赔精神抚慰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因不法侵害他人生命依法应支付的一定的金钱。,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医疗事故罪的控告书怎么写

    如果真的遇到医疗事故,需要控告时,可以仿照上面的范例格式来写。,正确得书写控告书会帮助人们清楚地展现事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