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损害偿标准依据
1、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规定。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二、医疗纠纷的特点是什么
1、主体为医患双方。
2、客体为患者的人身,主要是生命权或健康权。
3、存在于诊疗护理过程中
4、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新特点:医疗纠纷的数量日渐增多,以诉讼式解决纠纷的数量也在增加。患方要求的赔偿数额越来越高。另外,新闻媒介热衷于对医疗纠纷的报道,时有失实或歪曲,对医疗纠纷的增加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医疗纠纷在处理的时候,是有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的,我们应该按照相关的程序及时的处理医疗纠纷,这样才能给受害方一个合理的交代,处理好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