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出资人如何证明出资行为

2024-03-1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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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名出资人如何证明出资行为

1、隐名出资人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可以通过代持股协议。隐名股东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公司纠纷去哪里投诉

公司纠纷可以内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向仲裁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司纠纷是指公司及公司相关主体之间发生的,以公司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纠纷。它是因现代公司制度的特定主体违反有关公司具体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引发的一类特殊民事纠纷,以区别于刑事、行政纠纷。公司纠纷的类型是公司纠纷的外在表现形式,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公司纠纷可以划分为:股东与公司间的纠纷;股东与股东间的纠纷;公司或股东与公司管理者间的纠纷;公司债权人公司或股东间的纠纷。但通常我们将公司纠纷划分为以下三类:

1、公司资本金方面的纠纷,基于公司资本关系引发的纠纷

2、股东权利面的纠纷,基于股权关系引发的纠纷

3、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方面的纠纷

三、公司纠纷的以下特点:

1、公司纠纷在本质上属于民事纠纷,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民事纠纷。

2、公司纠纷不同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其一,公司纠纷起因于对公司法所规定的特殊的公司法权利义务的违反;其二,公司纠纷的主体虽为平等主体,但纠纷主体多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

3、公司纠纷的类型具有多样性。公司中相关权利义务主体众多,既有公司、股东、公司管理者,又有公司的债权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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