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隐名股东
  • 隐名股东对于股东本身是否有要求

    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投资主体、投资领域等方面的限制通常表现在纯中资企业不允许外资主体入股,某些涉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领域也不允许外资主体参与,这些强制性规定不能被变通试用。,5、对于逃避税负而产生的隐名股东,应当确认其股东资格,对所逃避的税负由相关部门追缴处罚即可。,6、对于规避优惠政策申请资质而产生的隐名股东,应当确认其股东资格,对于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由相关部门追缴处罚即可。

  • 显名股东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2、在出资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时可能被追加为执行人。,此时,隐名股东和第三人可以分别从各自的角度主张权利。,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对于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公司能否优先购买

    持有该观点的人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在经其他股东同意前,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应给予合同一方履行合同的期间,若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转让有效;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合同因无法履行而无效或应予解除。,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是否需要显名股东的同意

    笔者认为,对于这一条件应当采取适当宽容的态度:如果公司设立之初不允许该主体投资,而事后该主体投资法律、行政法规不再禁止,在具备显名的其他条件,而公司和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反对的情况下,应支持隐名股东的显名诉请。,实缴出资相当大程度上表达了隐名股东的投资意愿,在隐名股东主张显名的情况下,应将是否实际出资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对隐名股东出资应从严把握,出资瑕疵的隐名股东在是否能够显名、显名的股权份额上都应受到影响。,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协议书与公司章程相冲突时,该如何处理

    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二、公司章程与股东投资协 公司章程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在公司法理论和学理上,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根据规则,一个国家有宪法,一个公司有章程,章程对于公司相当于宪法对一个国家,在理论上章程是最重要的规则。

  • 公司法对于隐名股东做了哪些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

  • 实名股东与隐名股东有什么联系

    实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通过综合涉案的证据,首先查明案件涉诉企业的改制运作模式、隐名股东产生的原因、隐名股东出资金额及工商登记等情况,从理论上分析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的实质法律关系,即委托代理关系,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未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应视为合法有效。,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的含义是什么

    商法行为在本质上以表意为特征以及合同自由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使得隐名股东具有存在的空间,同时,隐名股东的存在有悖于交易秩序与安全,违背了民法物权公示公信原则,背离了现代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并引发相关法律问题。,因此有必要加以探究和立法规制,在制度安排上,既有利维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交易秩序与安全。,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通知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存在的基础是隐名投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设立公司或向已设立的公司认购出资,但基于以下原因,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资料却显示为他人,即显名股东。,这种情况下,首先要作的工作就是找够出资职工并明确委托投资关系,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持股协议等)后,方能将“干净”的股权转让。,这种情况下,即使出现纠纷,也于受让方无关,那是转让方与隐名股东之间的事。

  • 隐名股东能否独立提起诉讼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如果你作为一名隐名股东对于发生的纠纷如何提起诉讼我们就清楚了。,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选择隐名出资方式而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出资人,无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隐名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也不是公司挂名的股东,一般来说隐名股东是不可以主张股东权利的,在公司中根本查不到对方的相应信息,所以说要做事情的话只能通过挂名股东来进行操作,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隐名股东的权利是如何体现的

    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应当争取同项目公司及其他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使公司内部各当事人均认可隐名投资人的实际股东地位。

  • 隐名股东要如何进行认定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显名股东要如何变更为隐名股东

    【判决评析】 本案裁判争议之焦点虽然在于股东资格确认和隐名投资关系的举证。,但此间就存在一个有疑问,能否对该款采取反对解释,认为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经由变更登记等手续而成为公司股东呢?这也就是该案涉及的程序问题。,在该要件未达成时,因处分权受有限制,其股权转让行为不发生效力;反之,一旦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之同意,该处分权限制即归消灭,不再成为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障碍。

  •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怎么样的

    但在实践中,隐名出资现象时常出现,对此,法律界人士,尤其是法官和律师,又不能不闻不问,那如何处理此类问题,就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下面介绍司法界的一般通说。,一般而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就隐名出资问题都会存在一定的协议或约定,那么这个协议或约定与普通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如债权债务契约、信托契约等。,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退股时,显名股东能否继续行使股东权利

    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务,一般都被认定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这主要也是从尊重契约自由的原则上考虑,既然公司内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对于权利义务都事先有了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该予以承认。,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的诉讼地位是怎么样的

    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对于代表他的显名股东作出的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负责

    因此,隐名股东需要承受投资风险,并不享受借贷的固定收益。,倘若名义股东不同意转让,在有股权转移义务之约定时也不愿意转让其股权,此时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其与名义股东间的隐名投资合同关系,主张名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请求其履行合同约定之处分股权之给付之债。,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要退股时,显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怎么样的

    在上述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中,可以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10、在上述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代持股协议无效的情况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要成为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如果自己有需要了解隐名股东的详细情况,建议可以来在线咨询律师,让专业的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 隐名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时,公司能否追讨

    如果认定显名股东承担责任,而其又通常缺少履行债务经济能力。,一旦认定隐名出资人为股东的判决确定后,股权转让协议自然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隐名股东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议吗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可以通过在线咨询律师。

  • 隐名股东的法律保护是如何的

    首先,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实质股东不能投资公司,为了规避该强制性规定而让名义股东作为投资人成立公司,这类协议肯定会认定为无效,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公司也会面临一系列股份变更、减资、退股等法律问题。,如果隐名关系的双方仅为资金往来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没有成立公司或实际取得股权的意思,那么双方关系的实质应为借款关系,提供资金一方并不能取得公司的股东身份。,如果读者有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来。

  •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因此,隐名股东需要承受投资风险,并不享受借贷的固定收益。,为规避这些限制,有些股东采取隐名的方式进行投资。,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的担保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中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标的囊括了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是否都具有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

    能对外代表公司的只有企业法人或者企业负责人、显名股东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如果读者有涉及到隐名股东的法律问题,欢迎来咨询。

  • 若隐名股东协议包含违法条款,其对合同双方是否还具有约束力

    若隐名股东协议包含违法条款,其对合同双方是否还具有约束力,前我国法律对企业股东身份有限制性规定,个别自然人或者企业为实现投资的目的,通过他人身份来规避相应法律禁止性规定。,否则,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为某种行为构成民法典上的违约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退股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无效

    经破产清算、解散以及特定情形下公司对股东的股权进行回购外,其他情形退股将违反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在法律上无效。,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