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隐名股东
  • 隐名股东协议要如何才算生效隐名股东合作协议书

    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如乙方另外与甲方的其他经营实体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进行相应工资、奖金结算。,(9)服从甲方实际出资人的安排,对其名下股权进行调整,包括退出、增持、减持以及转让、质押等。

  • 隐名股东代表公司作出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时应当注意哪几个问题

    这种情况下,首先要作的工作就是找够出资职工并明确委托投资关系,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持股协议等)后,方能将“干净”的股权转让。,因此,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时,可以不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存在(事实上要查清楚也是很困难的),直接与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这种情况下,即使出现纠纷,也于受让方无关,那是转让方与隐名股东之间的事。

  • 隐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如何体现的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的隐名股东权利如何体现

    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

  •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协议书的性质是什么

    若以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人为共同被告的,一般会判二者承担连带责任。,在上述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中,可以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10、在上述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能否对抗公司章程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可由章程约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退股,新的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何体现

    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务,一般都被认定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这主要也是从尊重契约自由的原则上考虑,既然公司内部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对于权利义务都事先有了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该予以承认。,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隐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影响显名股东的权利行使

    对于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隐名投资协议,法律、行政法规均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因此,应当属于有效。,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规避法律的情形,则属于无效。,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

  • 法律对挂名股东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对挂名股东是怎样规定的,挂名股东,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那些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之实质要件的股东。,而在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形成意思合意的情况下,挂名股东对于以其名义出资是事先同意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挂名行为如果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挂名股东为公司股东,其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资金应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 隐名股东的利益应该怎样保护

    第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这是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具体体现,也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若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是有其他相关问题也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 隐名出资人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怎样保障隐名股东权益 1、应与显名股东签署规范的《股权代持协议》。,2、隐名股东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应清晰地流向公司账户,并保留完整的财务流转凭据,以表明其已对公司进行实际出资。,作为股权委托人应当依公司情况适时调整自己在公司中的地位,不要因为面子给予受托人叛变的机会。

  • 如何保障隐名股东权益遭侵犯

    ”这一司法解释规定也算是给了隐名股东一个名分,让其存在得以合法性。,”为避免隐名股东权益受损,隐名投资人事先在章程中限制显名股东的权利,并与公司其他股东签订协议,明确其权利及身份。,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某些投资者由于自身原因不愿公开自己的经济状况,故选择与他人签订委托持股协议,由他人作为名义股东在“台前”行使股东权利,而实际出资人作为隐名股东在“幕后”。

  • 法律规定挂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要确认张先生为公司实际投资人,只能通过诉讼实现。,当然,如果你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陈先生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你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陈先生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他并说明理由。,如果无法协商,张先生应当立即提起确权诉讼,确认其系你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并办理外资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隐名股东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面临着交易不确定的法律风险。,(2)协议效力不被确认的法律风险。

  • 隐名股东有哪些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有哪些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存在的法律风险 隐名出资人实际认缴企业出资,但企业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公开登记的出资人不一致。,显名出资人与隐名出资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面临着交易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 如何确认公司股东资格,隐名股东的地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干股成立的要件和取得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工商机关在登记变更时对该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要求法院判决后,工商机关依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变更登记。,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怎样取得干股

    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一些对公司的成立或运营起过重大作用,通过不对公司出资却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而言,其收益权随时可能被终止,法律无法以股东资格去保护其取得收益的权利。,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挂名股东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吗

    二是实际出资人出于其他原因不愿公开身份而借用他人名义开设公司。,在实践中,被借名者大多是亲属、朋友或者在管理、产权等方面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与法人单位。,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代持股协议的法律问题

    换句话说,实际股东若是想要拿回自己的东西,让自己“名实相符”,还得缴一笔税,因为税务机关通常不会认可“当事人存在代持股关系,股权并未发生变化”这一说法。,代持股协议是否要签,相信企业和股东在参考上述几项风险,权衡各方利弊后,都能找到自己的答案。,如果您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不妨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 干股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三、干-股成立的要件 由于干-股本质上是一种股份赠与,必须符合股份转让的要件,也就是说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工商机关在登记变更时对该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要求法院判决后,工商机关依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变更登记。

  • 干股股东的概念及权利义务有哪些

    三、干-股成立的要件由于干-股本质上是一种股份赠与,必须符合股份转让的要件,也就是说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工商机关在登记变更时对该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要求法院判决后,工商机关依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变更登记。

  • 干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所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受让方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工商机关在登记变更时对该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要求法院判决后,工商机关依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变更登记。

  • 行为人以胁迫手段“入干股”该如何定性

    具体理由如下: 一、刘某等人行为同时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在客观方面,刘某等人行为采取“赶客、堵门”的恫吓手段,强行要求按摩店业主同意他们“入干股”,本案中刘某等人要求“入干股”实际就是要求按摩店业主交付一定财物,应当认定为刘某等人以将要实施损害行为相威胁,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因此本案中刘某等人行为明显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隐名股东出资行为是否触犯相关法律

    如某些行业限制境外资本进入,境外人士借用国内人士名义曲线进入该行业,这样的行为就属于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无效,此时隐名股东只能就实际出资的部分向显名股东主张债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公司隐名股东的常见法律问题有哪些

    7、双方约定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且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的,如实际出资人主张名义出资人转交股份财产利益,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在上述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发生的纠纷中,可以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10、在上述纠纷中,公司债权人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判决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 干股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干股成立的要件 由于干股本质上是一种股份赠与,必须符合股份转让的要件,也就是说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并没有扩资,发行新的股份,但原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随之下降。,由于对所附条件是否成就可能存在异议,工商机关在登记变更时对该情况也难以认定,客观上要求法院判决后,工商机关依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