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疫情相关问题
  • 疫情期间公司不延迟上班时间怎么办

    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劳动关系重大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厅报告。,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疫情期间公司不延迟上班时间怎么办,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欢迎前来咨询专业律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成都疫情期间限行怎么规定的

    成都疫情期间限行怎么规定的, 成都疫情期间限行怎么规定的 根据假日调整,成都市交管局也相应调整了成都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日期,1月31日星期五,已纳入假期,将不再限行;2月1日、2月2日已纳入假期,且为周六周日,也不限行。,按照目前的假日安排,尾号限行将从2月3日星期一开始,限行“1”和“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 疫情防控期工资怎么发

    其中,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疫情期间被隔离和患病职工工资如何发放

    由上述条款可知,因排除患病嫌疑而隔离,导致的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故该情况下,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二、疫情期间企业可以降低员工薪酬吗首先明确一点,降薪是典型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若是企业不经协商单方向宣布降薪,劳动者可以主张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劳动仲裁。

  • 疫情期间高速可以通行吗

    疫情期间高速可以通行吗, 疫情期间高速可以通行吗 一、疫情期间高速可以通行吗 疫情期间为保障物资流通和救援力量的行动高速路是不会封闭的,只是在疫区的出入口会实行交通管制,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疫区急需物资和人员的流通。,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解决,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 疫情期间退高铁票手续费吗

    二、高铁退票流程 (1)没有换取纸质车票且不晚于开车前25分钟的,可以在12306.cn网站办理。,(2)已经换取纸质车票或者在开车前25分钟之内的,请携带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无法自动识读。,(5)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

  • 疫情期间高速收费吗

    各省(区、市)调整费率计费文件,1月24日00:00至2月2日24:00期间,一型客车计费为0元。,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发放吗

    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发放吗, 一、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要发放吗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是否发放,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要向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疫情期间火车票退票收手续费吗

    二、火车票退票流程 (1)没有换取纸质车票且不晚于开车前25分钟的,可以在12306.cn网站办理。,(2)已经换取纸质车票或者在开车前25分钟之内的,请携带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无法自动识读。,(5)特殊情况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

  • 疫情期间全国快递停运吗

    公告要求快递公司严禁收寄野生动物,而生冷鲜产品在这段时间也不建议交寄,主要是考虑到消毒问题。,个人寄往疫情重点地区的医疗用品、用具和药品等,要在系统中录入交寄物品内件属性,并进行妥善包装,确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 疫情期间快递正常运输吗

    公告要求快递公司严禁收寄野生动物,而生冷鲜产品在这段时间也不建议交寄,主要是考虑到消毒问题。,个人寄往疫情重点地区的医疗用品、用具和药品等,要在系统中录入交寄物品内件属性,并进行妥善包装,确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 疫情期间车辆限行吗

    但是在疫情期间,出行的车辆相对会少许多,国家对是否限行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当地的政策,是否取消疫情期间的车辆限行。,二、车辆限行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疫情申请延期还款需要什么资料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 疫情怎么申请延期还款

    但是延期时间等相关业务客服无法办理,需要客户到房贷批款分行进行申请、审核、核实。,后咨询当地信贷客户经理,他们表示: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可以延期还款,事后将结合客户系统进行身份确认。,如果一个月之后,疫情还未结束,贷款人可以向贷款网点提出再次延期还款的申请。

  • 疫情延后还款可以吗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 疫情,公司要求上班可以举报吗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疫情期间如何保障获得救治

    疫情期间如何保障获得救治, 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对于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人,国家和社会应当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得到及时救治。,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监测和报告,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密切注意就诊人员,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严格检查,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规定报告疫情。,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公安、铁道、交通、农业、检疫、民航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依法开展防治工作。

  • 在防控疫情过程中经营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二、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一、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经营者有本条第(三)项情形,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立即改正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本条第(四)项“大幅度提高”,由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考虑经营者的实际经营状况、主观恶性和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结合实际具体认定。

  • 疫情期间个人隐私是否受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能否构成不可抗力

    而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因为疫情导致工作没办法完成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单位或者个人疫情期间遇到卫生行政部门来检查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无论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时,一定要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 疫情期间如何保障获得疫情信息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第三十二条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第十三条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 单位或者个人疫情期间对政府发布的活动限制措施有什么义务

    接到报告、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

  • 疫情感染的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围是否受限

    疫情感染的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围是否受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动物发生传染病经治疗或自然痊愈,我们把它叫做“耐过”,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产生特异性免疫,使机体在一定时间或终生对这种传染病不再有易感性。

  • 疫情期间申请延期还款需要哪些材料

    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 疫情期间受到歧视怎么办

    2.从犯罪主体看,虽然包括任何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很难想像此类犯罪行为可能由突发传染病患者故意“以身实施”。,4.从法律责任看,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在城市、乡村造成重大传染病疫情大面积扩散,危及众多人生命健康安全,甚至直接造成不可预估的众多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解释把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的行为明确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仅反映立法原意,而且完全正确并十分必要。

  • 疫情报告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第三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 疫情期间机动车有哪些情况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二、、疫情期间车辆上牌怎么办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受疫情的影响,各地车辆管理部门暂停了车辆上牌登记服务,当事人可以留意当地车管所通知,可以办理号牌登记的,自行前往办理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