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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一般形式

2024-03-11 10:27
admin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形式

1、赠与合同的一般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且赠与合同一般是一种单务、实践合同。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财产所有权转移时,合同成立生效。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生效基本条件是什么

1、所赠财物必须是赠与人自己的合法财产。

2、必须自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

4、动产应当交付、不动产应当过户。

5、【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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