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协议一年后可以撤销吗
1、赠与协议一年后如果在财产转移之前的,可以撤销赠与。对方如果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以撤销: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吗
1、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2、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3、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有些人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至于影响维持生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行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