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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主播打赏是否是赠与行为

2024-05-29 02:00
admin

一、给主播打赏是否是赠与行为

1、给主播打赏是赠与行为。用户在各网络直播平台注册后,可以用真实货币充值换取平台的虚拟货币在对直播发布者的直播内容感到满意或赞赏的情况下,用户可以自愿用虚拟货币为直播发布者购买各种虚拟礼物,即“打赏”,用户向“主播”以“打赏”的方式赠与金钱,在“打赏”的同时没有向“主播”设定义务,是无偿、单务的合同,一般形成的是赠与法律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网络直播中常见的三大违法行为

(1)著作权侵权行为

网络直播的实时性使获得作品的方式极其简便,网络上出现大量未署名的网络作品未经允许被复制、肆意的使用。我们经常会有疑问:网络直播中主播所唱的歌曲、播放的视频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吗?虽然著作权中没有具体的说明网络直播属于哪种权利,但依据法律的规定,公民自创作作品完成之时,独立创作的作品都应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因此主播唱的歌曲、播放的视频就相当于实时直播的放映会、歌手现场演唱新歌,实质上作者仍享有著作权,并不因为方式的不同,其权利就不复存在,因此著作权受到侵犯时,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广播组织权侵权行为

网络直播平台常常会出现未经广播组织允许,对电视台节目转播的情况,实质上这种行为也构成侵权。广播组织者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信号及自己编排的节目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因此,未经电视台的允许,对其直播的诸如篮球比赛的体育赛事、电视剧进行转播或者复制,虽然不构成对体育赛事的侵权,但对广播组织享有允许他人转播节目的信号、电视剧制作人的著作权构成侵犯。

(3)传播违法信息

为了博取点击量,主播们费尽心思找亮点,传播诸如“演示多种死法”、“如何盗墓”、“自学自制病毒”等违背公序良俗、破坏社会风气的信息,网络直播成了违法犯罪的传播平台。这些行为实质上起到了教唆、帮助他人犯罪的作用,如果行为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三、主播虚假宣传怎么举报

1、主播虚假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工商管理门举报,举报的方式包括电话、信件等。

2、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给主播打赏是赠与行为。用户在各网络直播平台注册后,可以用真实货币充值换取平台的虚拟货币,在对直播发布者的直播内容感到满意或赞赏的情况下,用户可以自愿用虚拟货币为直播发布者购买各种虚拟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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