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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形式赠与能追讨房款吗

2024-07-28 02:00
admin

一、买卖形式赠与能追讨房款吗

1、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为赠与的,则不可以追讨房款,但是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重新订立买卖合同则可以追讨房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屋买卖与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1、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都属于房屋的处置的发生,房屋买卖可能是发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这里的比较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的。

2、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而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3、在二手房过户环节有各种税,但主要的只有三种,分别是增值税、个税和契税。

(1)房屋买卖的税收计算,个税是等于(本次价格-原值价格-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其他费用)*20%(也即是:差额的20%。);

(2)增值税也要按照“满五唯一”分为三种,不满2年的房子,税为全额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税为差额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税。

(3)契税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1.5%。二套房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2%。

4、房屋赠与的方式所需缴纳税款根据交易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

(1)具体来说就是,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

(2)而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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