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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父母离婚时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规定是什么

2024-08-13 02:00
admin

一、父母离婚时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将共同房屋赠与子女。赠与房屋的,在离婚协议书载明,并且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登记在子女名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房屋赠与过户流程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一般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的主要手续和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

1、房屋的户主,也就是赠与人需要先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说到的“赠与书”。(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2、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

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根据规定,房屋赠与过户还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需要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一下材料:

(1)房屋赠与过户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和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当以上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之后,就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将共同房屋赠与子女。赠与房屋的,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并且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登记在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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