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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

2024-09-05 02:00
admin

一、遗赠生前赠与的区别

1、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

①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遗赠人接受遗赠与否的影响。

②而生前赠与则是双方法律行为,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的成立与否,取决于两方面的意见表示,一方面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还要有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2)两者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遗赠必须在遗赠人死亡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赠与只能在赠与人生前发生法律效力。

(3)两者生效的条件不完全相同。遗赠只要有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条件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赠与除此之外,还必须以交付赠与物为条件,否则不能生效。

(4)两者的方式不同。遗赠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要符合订立遗嘱的法定条件。而生前赠与则没有严格的方式,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口头方式。

(5)接受一方负有的义务不同。遗赠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附带条件,而生前赠与则不附带任何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生前的赠与属于遗产

生前赠与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因为已经赠与给他人的,那么所有权就会发生转移,不能够在属于当事人合法拥用的财产。所以不能够作为当事人财产来发生继承。而且这个关于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也不属于遗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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