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留给孙子的,属于遗赠。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但依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以下主要区别:
1、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
遗嘱的接受对象必须是法定继承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而遗赠的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
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