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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合伙人的哪些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有限合伙集有限与无限责任于一身,合伙人之间体现了人合与资合两种合作的优势。,有限合伙人只有对合伙事务的检查监督权。

  • 关于特殊合伙制度简介

    由于我国原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特殊普通合伙,只规定了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规模普遍偏小,难以与国外的专业服务机构展开竞争。,同时,新法严格限定了特殊普通合伙人免除连带责任的范围,将其仅限于其他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这种情形。,由于特殊普通合伙限定了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范围,客观上需要增加对客户和第三人的补充保护制度。

  •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体是什么

    3、在竞业禁止方面: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3)在竞业禁止方面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最全有限合伙企业章程

    第十八条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企业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合伙协议执行,或者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进行修订、补充。

  •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当然基金公司里边也有违规的存在,历史上就存在基金黑幕,但现在是越来越少的了。,公募基金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人员活动受证监会监管,其从业人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私募基金公司目前不受监管(新基金法可能会将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有限合伙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 境外有限合伙人面临的两大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 我国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什么特别规定

    所以在2006年的《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之所以规定这些主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有下列原因: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基于此,其责任限定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因此,就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来看,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没有问题。

  • 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如何承担责任

    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理论依据在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

  • 有限合伙制度的优势有哪些

    由于自身财力的不足,经营专才对于设立公司缺乏激情和冲动。,美国、德国等国家的税法均对公司和股东分别征税,公司要缴纳公司所得税,股东取得股利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有限合伙本身不征税,仅对从有限合伙取得投资回报的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德国,以公众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开展的特定经营活动还享有其他免税优惠。

  • 有限合伙制度的特点

    由于中世纪的海上贸易尤其是远洋贸易是当时风险最大但同时也是利润丰厚的贸易,有足够资本的投资者即希望进行投资来获取高额利润,但是他们却不愿意承担高风险带来的无限责任,船主则往往苦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来造船、购货,于是产生了船主企业家和银行投资家之间的新式联合——康*达契约。,”从两者的时间性可以看出,康*达的短期性可以使投资者在获得利润之后迅速地退出以回收投资,而陆上合伙(或称普通合伙)则更倾向于营业的持久性,投资者的投资较为稳固。,而普通合伙人则往往是对经营较为精通的人士,希望通过经营管理获得更大的利润。

  • 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和责任

    ”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理论依据在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和表见代理制度。,另一方面,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进行合同行为,善意第三人完全有理由相信其行为代表合伙企业;对此,合伙企业在管理上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应承担责任。

  • 有限合伙企业的立法方式

    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规定不难看出,两合公司在形式上与有限合伙有众多相似之处。,解决这一问题仍应通过有限合伙的立法来破除法律障碍。,美国是各州先制定自己的有限合伙法,在1916年全国统一州法委员会通过《统一有限合伙法》(UniformLimitedPartnershipAct,简称ULPA)后,该法也为大多数州所采纳。

  •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权力有哪些

    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不是绝对的,当出现法定情形时,有限合伙人也对合伙企业承担法律责任。,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并与之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合伙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即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如何认定是否存在合伙关系

    如果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约定立刻出资多少钱,合伙作什么生意,但又约定一方负责日常经营,在合伙期满后负责经营的一方返还另一方的出资并支付利息。,显然,这种书面协议仅具有合伙之名,实质为一种借贷关系。,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几个人一起合伙经营的时候竞业禁止怎么认定

    郝某见利润丰厚,就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在相距一条街的店面开了瑞*祥烟酒店。,李先生与郝某交涉未果,他想知道自己的合伙权益该如何保障。,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有哪些异同

    7、个人合伙因为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纳税和查账征收方式;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合伙做生意注意事项有哪些

    或者有些人会心软,觉得大家都是朋友,不是朋友也不会合伙做生意啦,一下子难以拒绝,但这个人其实你是不喜欢的,觉得不适合的,但最终还是碍于面子同意了。,对于这一点,有些朋友说,刚开始时公司规模比较小,还请不起会计出纳,如何办?那就两个人自己做帐,比如两人去银行开一本存折,把两人合伙做生意的钱全部放入这本存折,然后做一本银行日结帐。,面子都不留给别人,那么你们的合作就会出现大问题了。

  • 个人合伙企业对公司的债务处理是怎么样的,个人合伙对外责任是怎么样的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连带责任消灭。,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个人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内责任怎么认定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该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在执行清算事务时,谋取非法收入或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将该收入或侵占的财产返还给合伙企业,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是一个意思吗,有什么区别

    但是,应当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7、个人合伙因为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其每月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纳税和查账征收方式;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有限合伙人的利润如何分配

    5、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将利润只分配某些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有人数限制吗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有人数限制吗,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成为有限合伙人的条件需要具备哪些

    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有限合伙人主体资格法律规定

    所以在《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就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来看,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没有问题。,合伙人主体资格的认定 1、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参与合伙盈余分配,共担风险的,虽不参加合伙经营、劳动,也可以认定为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是什么意思

    主要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2、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5、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什么是实收资本

    分次筹集时,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因此,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企业实收资本可能小于其注册资本的数额。,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