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运输合同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2024-03-1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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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船舶运输合同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签订船舶运输合同时,履行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而定,例如托运人要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提交有关文件义务等,承运人要履行按时运输、保障货物安全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二十六条 【托运人提交有关文件义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八百三十二条 【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拖欠运费打官司,要准备什么证据

一般情况下,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追讨运费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资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货物运输关系存在的证据

1、书证。如运输合同,派送、签收单据、运单、发票、欠条等。

2、证人证言。

3、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例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邮件等。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证明拖欠运费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4、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如要求支付运费及利息损失的,应当提供计付运费及利息的依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船舶运输合同时,合同义务由双方协商约定,例如托运人要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提交有关文件义务等,承运人要履行按时运输、保障货物安全等义务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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