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中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2024-05-22 02:00
admin

运输合同中保险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八百三十二条 【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我国保险预防耶当中运输合同当中免责条款的书写方法,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出,除非是比较极端的情况,不然大部分情况下如果出现货物问题的运货方都很难免责。还有如果情况特殊的建议,当事人可以咨询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