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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具体是什么

2024-04-23 02:00
admin

一、债权人撤销权具体是什么

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在债务人过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权人保全债权的一种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什么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

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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