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去世之后债权人要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讨债,债务人的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325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债权人的遗产包括哪些
按规定债权人死亡时遗留的以下个人合法财产将作为遗产:
1、债权人的个人合法收入;
2、债权人的房产、储蓄的货币和生活用品;
3、债权人承包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债权人收藏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的债权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债权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债权人的其他合法财产,具体可以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债务人死亡也不会意味着债权人的债务因此而断裂;只要有配偶或者是保证人那么就可以依法的向这些人讨要,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