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债权人
  • 债权方怎么防止坏账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二、什么是坏账坏账是经过认真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包括:1、因借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经清算后仍无法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还清的贷款;3、借款人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即使获保险补偿,仍无法还清的贷款;4、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可不可以行使撤销权

    象以上案例一中,郑明华的债权人除五原告外,还有多人,代理人在接受委托时已告知委托人,其他人虽未起诉,但他们的行为后果将对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以免委托人对以后分配财产有误会。,2、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即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人之所以要行使撤销权是由于债务人的恶意行为所致,故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不能由债权人负担,而应由债务人负担,这一必要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法院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和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 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恋爱期间的转款法院怎样认定借款

    但是若属于债券债务关系,即使是恋爱期间的转账,也是可以起诉的,不会因为特殊关系而导致起诉权不能行使。,但是:(一)光有转账的记录,这个证据证明力不是很足。,(三)如果涉及金额比较大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去谈判或者提起诉讼,不然仅凭一个转账记录有时候个是不太容易维权的。

  • 债权人在无息借款中可不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债权人在无息借款中可不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一、债权人在无息借款中可不可以主张逾期利息1、债权人在无息借款中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偿还借款的,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通常,欠条系一种载明债权债务的简易形式,内容非常简练,有的甚至仅有数额和债务人姓名,并未明确债权人、偿付期限、违约责任等,极易引发分歧。,这时,其诉求有法有据,裁判者只须确定计算损失的利息标准即可。

  • 可撤销合否双方都有撤销权吗

    但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导致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才有撤销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债务债权的诉讼时效

    债务债权的诉讼时效, 一、债务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1、债权债务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需要向谁要债

  •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维权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维权, 一、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维权1、欠债人死亡,债权人的维权方式有:(1)欠债人死亡后,遗产管理人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就欠债人的遗产进行清偿;(2)向欠债人的配偶追偿,配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当事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撤销期限自重大误解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二、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诚实信用,自愿平等是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签合同之前要详细了解合同相对方的具体情况,如果存在重大误解签订合同,很有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没有做出正确判断从而签订了书面合同。

  • 民法典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有什么规定

    如果受赠人不同意,赠与人可以请求房产律师向受赠人进行法律教育和说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赠与的房屋已经过户由于此时已经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所以不能随便撤销赠与,而且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但这也不绝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如何行使任意撤销权

    如何行使任意撤销权, 一、如何行使任意撤销权1、任意撤销权的行使:(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而言,有如下三种: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

  • 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行使撤销权人或债务人都有权要求相对人或受益人返还财产给债务人,如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同时,在有偿处分行为中,相对人或受益人有权请求债务人返还其对价给付。,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

  • 债权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保障自己债权的履行

    债权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保障自己债权的履行, 一、债权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保障自己债权的履行1、债权人要保障自己的债权履行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等方式。,如果债务人提供了抵押财产进行担保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3、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谓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 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2、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至于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上文已经进行了介绍,必要时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是否可以

    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在权利部分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当权利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则完全取代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关系消亡,产生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

  •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追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借钱不还,债权人应该如何办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5、如果借钱的人满足上述起诉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其债权。,若是对方故意不还债的话,此时千万不要犹豫,尽快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对价,那么就不应当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如果要以受领财产清偿自已的债权,须经债务人同意,且必须是仅有一个债权人。

  • 赠与人的撤销权的时效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依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否可以立遗嘱

    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以及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均应认定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怎样认定遗嘱的效力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1)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债权人死亡后,债务应当向谁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可主张权利追回借款。,债权人应向谁主张权利以实现债权,便是案件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 一、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1、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行为应当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该行为应当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清偿债务,但是其没有清偿或者清偿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 撤销权官司怎么起诉

    也因如此,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这样既可使原告有较为充分的斟酌时间,慎重地适时实施撤诉行为,同时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诉申请而损及受诉人民法院所作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为判决一经宣告,即便尚未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亦不得随意撤销。

  • 借款人否认认识债权人具体该怎么办

    例如债权人可提供转账记录、其他人的证人证言等证据。,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债务转让债权人不同意怎么办

    无论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对债权人均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且有权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反之不行。

  • 债务转移中债权人同意的效力是什么

    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可撤销已生效判决吗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可撤销已生效判决吗, 一、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可撤销已生效判决吗1、债权人的撤销权纠纷中一般不可以撤销已生效的判决。,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