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有哪些方式

2024-05-1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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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转让知有哪些方式

1、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通知书拒收怎么办

不影响,债权转让的生效要求采取的是无需经债务人同意的通知主义原则,可以变更送达方式,可以电话,可以电子邮件等。债务人已经知道了债务转让件事情,之后继续按照法律流程进行,如果债务人并不履行相应义务,可依法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所以建议变更一下通知方式,确保债权转让通知能送达,具有法律效力。采用通知到达主义,以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处作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这样既充分尊重了债权人的自由,又不忽视债务人利益的保护,同时也符合通知主义原则的本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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