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效力具体如何

2024-06-2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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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转让效力具体如何

1、受让人取得被转让的债权、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身的除外;以及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并且可以向其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抗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债权转让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在实践中,只要债权转让的协议生效,它就会对债权人和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该协议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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