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2024-07-1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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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转让制有哪些

1、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为的特定行为。

2、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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