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债务人 正文

民法典中公司收购可以不承担前期债务吗

2024-09-14 02:00
admin

一、民法典中公司收购可以不承担前期债务吗

收购企业不用承担企业的债务。

公司收购,变更的只是公司的股东,公司本身仍然存续,并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公司收购的过程中,只是变更公司的股东而已,公司本身还是继续进行发展的,至于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问题,还是由自己公司来进行处理,而不是由收购方的公司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资产公司收购债权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收购方与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基准日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基准日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承担。此种约定,实质上是目标公司将自己的债务转让了原股东或新股东,是一份债务转让协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