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连带责任会坐牢吗

2024-03-12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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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连带责任会坐牢吗

民事纠纷连带责一般不会坐牢,但如果有如下情形,诉讼与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一般的民事纠纷中的连带责任不会坐牢。但是因为履行民事责任现了一些法定的刑法违法行为之后有可能就会坐牢,比如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大家需要对此有全面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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